a )為社會服務。一位妻子,尤其是一位母親,每天都會花費很多時間去做 家庭生活所必須面對的許多瑣事。而一位獨身婦女每天的工作就不會像她們那樣的繁忙。相對而言,她的私人生活會比已婚的婦女更輕鬆,豐富些。除非她是一位自私、自立、或認為做有益於社會的事會傷害她的自尊心的人,否則去做一些有益於社會的事無疑是打發私人生活的又一良方。 通常來說,志願者的工作是培養未婚婦女無私的忘我精神的最好方法。她們可以採取直接(如:到醫院去做義工)或間接(如:捐款給需要幫助的人)兩種方法來實現。通過這種方法,使她們在為社會作貢獻的同時,也結交了更多的朋友,獲得更多知識。
b ) 學會溫文的接受。相對已婚婦女而言,一位獨身婦女她們每天所接受的 禮物、信函、問候等一般會比已婚婦女少許多。其原因就是她們不怎麼願意接受來自外界的繁文縟節(物品,信函、問候等)。她們常說的一個直接或間接的原因是,她們認為這樣東西並不可愛、或者是認為這些繁文縟節完全是多餘的,不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