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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射箭裁判術語 [打印本頁]

作者: evansdenise1104    時間: 2011-2-11 03:08     標題: 射箭裁判術語

試 射

    每天比賽開始,按比賽要求,每個運動員可在比賽用的箭靶上發射兩組箭(每組3支,共6支箭),不計環值。稱為試射。試射後緊接著進行正式比賽。

    補 射

    在比賽中,由於器材故障,不能繼續比賽時,或靶紙被風吹掉,靶架被風吹斜,不能辨認箭孔時,或因故遲到未超過兩組箭時,所缺箭支安排在本組或本射程比賽結束後,另給時間發射,稱為補箭。補射一支箭時限為40秒。

    脫 靶

    箭射在環靶最外緣線之外,或射中的不是自己的靶,一支反彈箭或穿靶箭找不到著靶點或箭痕,或找到兩個沒有標出的箭孔,均判為脫靶。

    環 值

    環靶共有10個環區,環值由黃心向外依次是10、9、8、7、6、5、4、3、2、1。箭射中環靶後,以箭桿所嵌的位置計算所得的環數。稱為環值。

    報 靶

    報靶員由本靶運動員輪流擔任或指定其中一人負責,其他運動員監督和核對。報靶員每次報靶都按A、B、C組順序報出。將每個運動員射出的每組3支或6支箭,按著靶點由黃心向外,由高到低依次報出環值,稱為報靶。

    標 箭 孔

    拔箭後,運動員將每個箭孔用筆畫上兩條成直角的短線,稱為標箭孔。

    發 射 區

    起射線和限制線之間的區域。

    箭道(又稱分隔道)

    從起射線至終點線間所畫的垂直線,稱為箭道線,兩線之間的區域稱為箭道。每一個箭道內可放1個、2個或3個箭靶。

    示意旗(又稱裁判旗)

    旗子為紅色25厘米 X 30厘米的小手旗。放在每個箭靶的背後和起射線每個中心線附近,供運動員、記分員、裁判員在發生問題時,呼叫裁判時使用。

    發射時限

    比賽時,運動員近距離每人每組3支箭必須在兩分鐘內射完,遠距離每人每組6支箭必須在4分鐘內射完。此規定稱為發射時限。

    黃 心 箭

    環靶的10環區稱為黃心,打中10環的箭稱為黃心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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