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職場小心:交了工作服費用後崗位大變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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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ke1716
時間:
2010-2-18 23:01
標題:
職場小心:交了工作服費用後崗位大變臉
職場小心:交了工作服費用後崗位大變臉
「就是騙你一筆服裝費! 」昨天,剛大學畢業的小黎憤憤地和記者說, 「這是求職陷阱! 」
招聘廣告上寫得清清楚楚招的是「文員」 ,可到公司交了360元的工作服費用後,再一看合同,竟然是「推銷員」。想辭職的話,這筆服裝費是別想拿回來了。
記者隨即聯繫了寧波勞動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寧波智通通訊公司這一行為已屬違法。
勞動部門:這是違法的
「我們已接到過此類投訴。」寧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法律明確規定,任何招聘,建立勞動關係,都不能扣押身份證,收服裝費,押金等,「這家公司如果進行過工商註冊,請班服收取服裝費就是違法行動。如果沒有註冊過,那就是詐騙了「 。」商業登記/ 「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在調查取證了,但也要提醒缺乏經驗的大學畢業生找工作時,要注意有無求職陷阱,多加防範,增強法律意識,遇到問題及時報案。
先交服裝費才能簽合同
小黎半個月前到寧波市人才市場找的班服,看到智通公司寫著「招聘文員」,和她的專業還算對口,就投了簡歷。
幾天後,小黎接到了面試電話。公司設在靈橋廣場的寫字樓,面積不大,職員也不多。但小黎心想:既然公司位於市中心地段,總是家正經公司。「經理問我會不會操作辦公軟件,我說會,就通過面試了。的團體制服他讓我第2天交360元服裝費,然後才能簽合同,培訓,再開始工作。「
9月7日,小黎交了360元服裝費,簽下「自願購買工作服」的協議書,隨即簽了勞動合同。工作服協議書寫道:如個人原因辭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不予退還,服裝費由自己承擔。
文員變成話機推銷員
第一天去上班,一位經理就拿出一疊無線話機業務傳單給小黎。 「他讓我把資料拿走,請團體服接下來不用來公司上班,每月在家推銷15個客戶就算完成任務了。「
明明是做文員,怎麼成了推銷員?小黎回到家後越想越不對,家裡人都說她被騙了。她立即打電話給經理,要求辭職並退還服裝費,「經理說辭職可以,但服裝費不能退。 「記者聯繫了寧波智通通訊公司詢問此事,一名自稱彭經理的男子告訴記者,」我們確實需要文員,但要求職員上崗前兩個月,必須推銷30台話機。這對文員今後的的團體服有好處「 。
但記者詢問有何「好處」時,他支支吾吾地答不上話。至於辭職退工作服費用問題,彭經理表示,要提前一個月提交報告,才能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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