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記分員(Scorekeeper, Marker, Scorer, Chalker)要求是,他/她本身應是一個有經驗的飛鏢選手,並且熟悉飛鏢比賽規則。在記分時,應被比賽雙方所接受,應保持中立和公正。在非正式的比賽中,上一場比賽的負者應為下一場比賽記分。
以鏢尖接觸到鏢盤的有效計分區為基本原則。
投擲飛鏢以3鏢為一輪,用手投出,每次投一鏢,飛鏢向鏢盤投出離手後並超越了投擲線,就算投出一鏢。飛鏢應投在有效記分區內,飛鏢投在鏢盤以外,鏢盤外沿,被鏢盤彈回,投中後未及拔鏢而掉落(或在鏢盤停留未超過5秒鐘,5秒鐘是指第3支鏢或最後一支鏢投後),紮在前一支鏢的鏢桿上,均算投出一鏢,且不得分。
任何人的手接觸到鏢盤上的飛鏢,該輪就算結束,選手不必一定要投完3支鏢再去拔鏢(或破壞牆壁),計分員在3鏢之間一定不能接觸盤上的飛鏢。選手自己、記分員或己方隊友觸到了鏢,該輪比賽算結束,計算已投出鏢的得分。對方觸到了鏢,該輪比賽也算結束,計算已投出鏢的得分,罰對方空一輪比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