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體育健美專家,以大量的測量資料為根據,參考國內外有關資料,根據我國成年女性特徵,歸納出下列適合我國的女性健美標準。
(1) 標準體重:其計算公式為:[身高(cm)一100]×0.85/(kg)。
(2) 上下身比例:以肚臍為界,上下身比例應為5:8。
(3) 胸圍:在腋下沿胸的上方最豐滿處測量,胸圍應為身高的一半。
(4) 腰圍:腰的最細部位其標準圍度比胸圍小20cm。
(5) 髖圍:在體前恥骨平行於臀部最大部位測量,髖圍應較胸圍大4cm。
(6) 大腿圍:在大腿的最上部位、臀折線下測量,大腿圍應較腰圍小10cm。
(7) 小腿圍:在小腿最豐滿處測量,小腿圍應較大腿圍小20cm。
(8) 足頸圍:在足頸的最細部位測量,足頸圍應較小腿圍小lOcm。
(9) 手腕圍:在手腕的最細部位測量,手腕圍應較足頸圍小5cm。
(10) 上臂圍:在肩關節與肘關節的中部測量,上臂圍應等於大腿圍的一半。
(11) 頸圍:在頸的中部最細處測量,頸圍應與小腿圍相等。
(12) 肩寬:即兩肩峰之間的距離,應等於胸圍的一半減4c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