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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測量量的有效數字

我們把測量中能夠直接讀出的數字加上有可能估讀出的數字統稱為測量結果的有效數字,前者稱為可靠數字,後者稱為不可靠數字。這裡所說的有可能估讀出的數字是指例如刻度尺、溫度計、指針式電表等直讀式的儀器,可以而且要求估讀的最小刻度以下的一位數字。


  有效數字的位數與十進制單位的變換無關,即與小數點的位置無關,用以表示小數點位置的「0」不是有效數字;同樣,由於單位變換在由測量所得到的數字後面的0也不是有效數字。例如,某次測量長度的結果是750厘米,有效數字是3位,在單位變換時也可寫成0.0750米,或75000微米,仍然只有3位有效數字。為了避免混亂,物理實驗和數據處理中採用科學計數法,就是任何數值都只寫出有效數字,而數量級則用10的冪數表示,例如上述數字可以寫成7.50×10-2米或750×104微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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